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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_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公务用车

zmhk 2024-04-26 人已围观

简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_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公务用车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_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公务用车

       好久不见了,今天我想和大家探讨一下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话题。如果你对这个领域还不太熟悉,那么这篇文章就是为你准备的,让我们一起来探索其中的奥秘吧。

1.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什么鄂尔多斯市为

2.深圳市发改委: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长至6月底

3.临沂将增5000辆新能源汽车实现10千米服务圈

4.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5.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6.福建“9+1城市群”入选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区域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_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公务用车

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什么鄂尔多斯市为

       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以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海市为重点。

       从内蒙古自治区工信厅获悉,全区累计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27850辆,同比增长27.9%。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等多个政策性文件,从加大重点领域推广力度、加快推进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方面部署,持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2023年4月,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又制定印发了推进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六条政策措施,就城镇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作出部署。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被列为充电设施加快发展地区,2023年完成20000个公共充电桩建设任务。

       其中呼和浩特市8000个,包头市、鄂尔多斯市各5000个,赤峰市2000个。其他城市按照“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原则有序推进。

       在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同时,内蒙古自治区还着力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集中布局新能源汽车制造及配套产业项目,打造形成涵盖动力电池、电机、电控系统、动力总成、配套零部件及整车研发生产的新能源汽车全产业链。到“十四五”末,新能源汽车产能达到10万辆,产能利用率达到50%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发展方向

       1、风力发电装备。加快现有产能升级改造,优化产品结构,提升整机产能利用率。适度发展风电整机制造,重点发展叶片、发电机、增速机、轮毂、主轴、定转子、法兰、轴承、控制系统等核心配套零部件,提高零部件区内配套能力,着力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全产业链基地。

       2、光伏发电装备。依托光伏材料产业优势,鼓励多晶硅、单晶硅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发展下游电池片、电池组件。积极引进光伏玻璃、背板、EVA胶膜、逆变器等项目,打造光伏制造全产业链,填补光伏装备及配套产业空白,力争形成与新增新能源装机规模相匹配的光伏装备制造生产能力。

       3、氢能装备。抢抓氢能产业进入市场化临界点战略性机遇,依托丰富的能源资源和氢能应用场景,强化氢能装备技术创新,重点发展电解水制氢装备、工业副产氢提纯装备、氢能储运装备、氢燃料电池等装备制造业,实现氢能装备制造新突破。

       4、储能装备。依托锂离子电池正、负极材料、石墨电极、隔膜等产业基础,重点发展储能电池、储能控制系统制造,培育发展配套产业,最大限度满足区内储能需求。引进掌握核心技术企业,鼓励发展先进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飞轮储能、电磁储能、储热蓄能装备及智能控制系统等先进装备制造业。

深圳市发改委: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延长至6月底

       摘要:随着能源危机的不断加深与环境问题的日趋恶化,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世界各国争相发展的未来产业,我国也确立了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战略和目标,但由于我国起步晚,且对核心技术的掌握甚少,必须着眼于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展方案。通过对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优势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关建议,有助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远发展。

       1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现状及面临的问题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开始于21世纪,2001年我国启动了“863”计划,该计划制定了以纯电动、混合动力、燃料电池为“三纵”,以多能源动力总成控制、驱动电机、动力蓄电池为“三横”的全面发展计划。根据《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中的规划,到201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计划初步量产,并在2020年达到全面产业化,市场推广覆盖率将成为世界领先。新能源汽车作为国家节能减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十二五”规划中新能源汽车更是被列为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在政策引导和资金倾向方面继续重点扶持但是由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较晚,存在着许多问题,所以在发展新型能源汽车产业必须首先认清我们存在的问题。

       1.1 科技创新能力低下

       电池、电机和电控技术是新能源汽车的技术核心,作为动力提供的动力电池,其造价高、循环寿命较短、能量密度较低,许多核心技术我们仍未掌握,须依靠进口来获得部分材料,而且缺乏相关的技术团队,虽然近几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猛,但可以看出后续的人才供应不足,很多技术已经被市场淘汰,大大影响了该产业的健康发展。混合动力整车的核心集成能力、动力系统优化和匹配技术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动力系统技术平台已被整车企业所接受,但推广工作尚需进一步磨合,电池、电机、燃料电池等零部件的产业化转型正在进行,研发过程中可靠性和耐久性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系列化和标准化设计应更加关注。

       1.2 产业发展资金不足

       新能源汽车产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无论是技术攻关、示范工程、基础设施建设都需要较大投入。针对目前各单位已研制出的新能源汽车的各种功能样车、性能样车和产品样车,还有试验考核、技术调整完善、生产工艺准备、市场推广以及技术标准制定、政策引导等大量的工作都需要资金作保障。目前新能源汽车的成本也比传统汽车高出很多,要实现产业化,还需要度过艰难的市场导入阶段。与传统汽车开发相比,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仍处于产品的初级阶段。要真正实现其产业化,尚需大量资金投入到技术攻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示范推广等方面。

       1.3 消费缺乏对电动汽车的认识

       尽管纯电动汽车较传统燃油车具备用车成本低、节能环保等优势,但是截止2013年底,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足5万辆,2013年全年销量1.76万辆,同比增38%,低于全球平均增速。目前纯电动汽车主要是公交、出租等政府公共领域应用为主,私人领域消费量占比很小,消费者对电动汽车缺乏理解,不愿意轻易尝试新事物,所以需要借助营销模式创新,让消费者更多的来体验纯电动汽车,形成消费的示范效应。

       1.4 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存在较大缺口

       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科技人才相当匮乏,尤其在基础研究和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研发方面。同时,目前新能源汽车的车型开发、试验验证等技术能力与传统汽车相比,仍然很不完善,也需要专业的人才队伍。因此,我国新能源汽车的研究开发存在严重的科研人才瓶颈。在管理人才方面,目前国家大力推广的新能源汽车的示范运行需要配备专业化的人员队伍,从管理的角度弥补技术方面存在的局限,形成对技术故障的高效、快速的反应能力和管理能力,从实践中积累经验以建立高效的运营管理系统等,推动新能源汽车从示范工程走向产业化。随着新能源汽车示范工作即将在全国十几个城市大规模的铺开,相关管理方面的人才将出现较大的空缺。

       1.5 相关配套设施严重缺乏

       新能源汽车能否在市场上普及,除了汽车技术本身因素外,还取决于社会配套设施跟进的程度。比如是否有足够的燃料、是否能及时方便地提供燃料;是否有相应的基础设施如加氢站、加气站;是否有足够的车辆维修网点等等。这些都是需要认真考虑和加以解决的问题。我国相关配套设施不完善,是新能源汽车不能快速普及的一个重要原因。如,对于混合动力汽车以及电动汽车而言,专业充电站的设置缺乏就是一个很大的软肋,这也是电动车商业化运营面临的最大问题。一位从事电动车研发的技术人员说,专业充电站的成本不低,一个专业充电站要花费30万元。如何让新能源汽车达到商业化、市场化运作的要求,如何降低成本、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是推动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2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优势

       2.1 我国拥有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天然优势

       我国拥有非常丰富的煤炭资源和天然气资源,在水电、风能、太阳能方面存在较大潜力。同时,而生产锂电池所需的锂、稀土等资源都可以通过得到充足的国内供给。而且中国的资源能源状况更适合发展新能源汽车系统。中国目前油气资源相对缺乏,制约了传统的交通能源可持续发展,但其他资源的多种替代性又可充分发挥资源多样性的优势,为因地制宜发展各类型新能源汽车打下基础。

       2.2 我国对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支持力度巨大

       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我国政府花费的功夫远远大于其它国家。事实上,中国目前是全球对新能源汽车的补贴最高的国家。在较高补贴之下,新能源汽车的售价已经接近同型号传统燃油汽车,以比亚迪F3为例,比亚迪F3DM(混合动力车)低碳版豪华型市场价格为16.98万,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双重补贴后的价格为8.98万元,仅比比亚迪F3豪华型的售价高了1.3万元。另外,以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为主的供电企业已经建造了充/换电站近100座,充电桩4500多个,在数量上已经接近甚至超过了欧美日等主要汽车生产国。也就是说,补贴已经到位,充电设施也已基本到位。如果需求量大,充电站、充电桩的数量仍会迅速增加。

       2.3 我国新能源汽车市场潜力巨大

       目前城市化水平不到46%,距离美国和其它发达国家仍有较大的距离。我们估计到202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可能到55%,到2030年在65%左右,2050年可能会达到中国城市化高峰。这样的城市化看似一年不到一个百分点的增长速度,但是其中内含的问题非常巨大,意味着一年有1200万到1300万人走入了城市。这样对中国的城市化而言,我们带来的问题就非常多。就汽车而言,随着中国老百姓消费结构的升级,去年增长了46%,这样的态势还要持续下去。我们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乘用车总量将近2000万辆。而伴随着汽车需求量的增加,带来的环境问题会更加紧迫,这无疑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机会。

       3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3.1 完善市场标准体系和准入机制

       各地区应具备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市场监管。过去不少地方实施地方保护政策,差别定价,对新能源汽车进行二次检测,对汽车企业建厂以及零部件采购设置了众多地方性规定,这虽然有利于保护本地企业的发展,和效益的提高,但不利于整个新能源产业的健康发展,造成资源浪费严重,不利于企业危机感的提升,无法刺激企业的危机意识和创新力。从准入制度着眼,从源头上进行一些制度创新和体制创新,形成一整套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改变一些陈旧观念和做法,舍弃一些权力和利益,为对中国新能源汽车的健康发展带来强大动力。

       3.2 推进技术创新和关键零部件研发

       企业必须把注意力放在技术创新上来,努力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同时避免技术侵权,提高动力电池的能量密度、增加电池循环周期是未来我们科技创新的重要目标,同时应该努力降低电池等关键零部件的生产成本,提高能源利用率,同时不能忽视传统汽车技术的研发,把传统技术的研发作为发展新能源汽车的基础,为新能源汽车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吸收外来技术,长期以来我们还难以在市场上形成主导地位。

       3.3 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支持政策

       在财政政策方面,对于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给予优惠贷款,对于购买者给予一次性财政补贴,加大政府对新能源汽车的强制性采购,形成消费示范效应等。在税收政策方面,对新能源汽车及相关零部件的进口给予关税优惠,降低其生产成本,对生产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优惠,对购买者按其所购车辆的等效节能指标给予一定的购置税减让。在金融政策方面,鼓励、提倡逐步建立以政府信用、投融资实体为平台,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债券发行为手段的开发性金融信贷政策体系,解决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研发资金来源。

       3.4 增加新能源汽车的市场认可度

       大部分消费者关注新能源汽车,特别是在三四线城市,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的关注度更高。但是大部分消费者仍处于观望阶段,车市叫好不叫卖,人们对新能源汽车的可靠性仍存疑虑,尤其是对新能源汽车的能源补给问题十分担心,当然这也是新能源汽车研发的难点,新能源汽车不善于长途旅行,偏远地方充电困难,充电时间长都是未来销售过程中的巨大难题,厂家如何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吸引消费者,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3.5 加快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单纯依靠政府力量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鼓励民间资本的进入,科学规划城市用地,完善相关设施布局,尤其是着手高速公路配套工程的开展,以便给予新能源汽车更高的活动范围,且必须做到数量合理,布局科学,同时对新能源汽车用电实施优惠与补贴,并增加充电桩的设施的安全性与可靠度的基础上提高充电效率。把相关配套设施纳入到新建社区、楼盘、写字楼的规划中,尽可能的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需要。

       4总结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且长远看来潜力巨大,符合可持续发展观,必须着眼于长远发展,加大政府扶持力度,细化各项优惠政策和鼓励机制,为长远发展制定合理的计划,努力实现科技创新和核心零部件的自主生产能力,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提高竞争力,抓住机遇,拓展国际国内市场,提高大众的认可度和消费者满意度,实现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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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将增5000辆新能源汽车实现10千米服务圈

       易车讯 日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宣布: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今年6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及《关于促进消费扩容提质加快形成强大国内市场的实施意见》(发改就业〔2020〕293号)等文件精神,深圳市推出了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政策,其中包括放宽新能源汽车指标申请条件、购车补贴、停车优惠等,当时制定的政策执行日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

       近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外表示,为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7号)的有效期延长至2021年6月30日。

       一、放宽个人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

       允许持有效深圳市居住证的非深户籍人员,及持有效身份证明并按本市公安机关规定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的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的外国人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所需指标在深圳市2020年度新增小汽车指标中落实。暂停实施非深户籍人员最近连续24个月以上在本市缴纳(不含补缴)基本医疗保险,华侨、港澳台地区居民近2年内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及外国人在本市办理签证或居留许可连续满2年且每年在本市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请条件限制。

       二、扩大个人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

       对名下仅有1辆在深圳市登记的小汽车,或仅持有1个有效的深圳小汽车指标的个人消费者,将其增购新能源小汽车车型范围扩大为纯电动小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小汽车。

       三、对个人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

       对新购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综合使用财政补贴,其中新购纯电动高级型或经济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新购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新购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四、对个人置换更新新能源小汽车实施财政补贴

       对将原有深圳市牌照燃油小汽车(或新能源小汽车)旧车置换更新为新能源小汽车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财政补贴,其中置换更新为纯电动高级型或插电式混合动力高级型乘用车补贴2万元/车,置换更新为纯电动经济型乘用车补贴1万元/车。所置换更新的新能源小汽车须为在深圳市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的新车,且机动车销售发票中销货单位须为深圳市注册登记企业。

       五、加大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力度

       在全市路内停车位,新能源汽车每日免首2小时临时停车费,或者每日首次停车时间1小时以内(包括1小时)的,第二次停车免1小时临时停车费。

       六、其他

       本文件自2020年6月7日起执行,至2021年6月30日止。本文件有效期届满后,上述政策措施不再执行。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根据《临沂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到2015年底,山东省临沂市将推广公务用车、环卫车、公交车、出租车、物流车等各类新能源汽车5000辆,新建充电站6座,各类充电桩5260个,实现电动汽车充电服务“10公里服务圈”。近日,临沂被列入第二批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出台了一系列财政补贴政策。除中央和省财政补贴外,其余在市区购买新能源公交车和新能源公务用车的价格全部由市财政承担。用于购买其他类型的新能源汽车,如电动出租车、商业物流配送车、私家车等。,在中央财政补助的基础上,市财政将再给予30%的补助。同时,为方便新能源汽车使用,对私人购买的充电桩按购买成本的30%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3600元;临沂市充电站征地,市财政每亩补助5万元。据悉,2013年全市共购置新能源公交车154辆,其中液化天然气公交车80辆,气电混合动力汽车40辆,小型社区班车34辆。

鼓励推广新能源汽车3.64万辆 重庆市发布新能源车激励措施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政策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延长了补贴期限,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另外,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得到平缓,即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

       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 (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等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上述《通知》还对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设置了价格“门槛”,即《通知》提出,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以下 (含30万元),为鼓励“换电”新型商业模式发展,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换电模式”车辆不受此规定。

       此外,上述《通知》还将燃料电池汽车的补贴范围进行了调整,将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将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示范城市给予奖励。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福建“9+1城市群”入选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区域

       易车讯? 日前,我们从重庆市政府办公厅获悉,其于近日发布了《重庆市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激励措施(2020年度)》的通知(简称:《措施》)。贯彻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管理政策,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整车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联动、市区联动和政企联动,支持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扩大新能源汽车私人消费,完善基础设施,优化使用环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年,鼓励市内车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3.64万辆,具体内容如下:

       重点任务

       (一)加快私人领域新能源乘用车推广应用。鼓励整车企业针对私人用户加大促销力度,加速拓展私人市场。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及整车企业所在区县财政分别按优惠价的25%给予整车企业奖励。同一企业纳税涉及多个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的,由相关区县根据企业的税收贡献按比例分摊。(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委,有关区县政府)

       (二)加快公共领域推广应用和试点示范。

       1.网约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网约车使用新能源汽车。对在市内销售并上牌的新能源网约出租车按照指导价(扣除国补后,下同)进行降价优惠的,市财政按优惠价的30%给予整车企业奖励。鼓励整车企业降低车辆售价,增设维修网点,提高车辆技术水平及产品可靠性,提升售后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2.巡游出租车。2020年在中心城区计划试点投放200辆纯电动巡游出租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巡游出租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给予奖励。对采取“车电分离”等新型商业模式运营纯电动巡游出租车的市内运营企业,连续3年给予电池租赁奖励。制定巡游出租车保险费用补贴政策,对纯电动出租车超出传统出租车的保险费用,由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鼓励整车企业:(1)降低车辆售价,保持与同级别燃气车辆同等购置价格;(2)保障动力电池正常使用,6年周期内动力电池衰减70%以下免费更换,不限里程数;(3)增设维修服务网点,在中心城区增设24小时营业的维修服务网点,减免1万公里维保费,并向社会开放维修服务;(4)提升售后服务能力,对超时维修的车辆给予驾驶员补贴。(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3.驾考(驾培)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C2型驾考车、驾培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驾考车或驾培车的市内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基层公务出行租赁用车。积极支持乡镇(街道)基层公务租赁出行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汽车的市内租赁单位,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到期更新的公务出行、社区警务、交通执法、城管执法、市政环卫、市政工程、环境监测等领域用车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局)

       5.公交车。鼓励全市新增和到期更新的公交车使用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新能源公交车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或燃料电池)公交车达到一定规模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加快公交车专用充电设施建设,支持在全市绿化用地、公交站场及首末站点、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有条件的高架桥下空地建设公交车专用充电桩。(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能源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城市管理局、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6.微循环公交车。积极支持开展城乡客运新能源微型客车和微循环新能源公交车的示范应用。对购买(或融资租赁)并运营纯电动微循环公交车的市内运营企业,市财政按一定比例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经济信息委、重庆交通开投集团、重庆交运集团)

       7.物流车。鼓励中心城区新增和到期更新的邮政快递、城市物流配送和医药冷链车使用纯电动汽车。加快出台中心城区限行三轮车具体措施,稳步加大替换力度。严格执行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高排放车辆限行和国三柴油货车逐步不再核发(换发)中心城区入城通行证等管理规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委)

       (三)持续优化新能源汽车使用环境。

       1.停车和通行便利。认真落实停车费减免政策,新能源汽车在机场、火车站、公交及公路客运站场、驻车换乘(P+R)、公园、文体场馆等配建的收费停车场(库)和特级公共停车场停放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在市政道路的路内停车位停放免收停车费。对占用新能源汽车专用停车位的其他车辆,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在道路交通施工或其他条件下实施道路限制通行的,新能源汽车享有与公交车同等的通行便利。(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重庆交运集团、重庆公交集团)

       2.加快充(换)电设施建设。继续执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研究制定换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有力促进公用快速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新建建筑及现有停车场(库)充电设施建设,加快公交专用充电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公用充电站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内部停车场专用充电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城市换电站建设。推动重庆市新能源汽车与充电基础设施监测平台车桩数据的进一步开放及商业化运用,优化我市充电设施建设布局。加快研究加油(气)站合建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引导和激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充电设施设备技术升级,加快引导5G技术、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云计算等信息技术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等方面的应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机关事务局,各区县政府)

       3.降低充电费用。落实充电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引导充电桩运营企业合理规范充电价格,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费用给予补贴。(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

       4.加强宣传交流。鼓励整车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和组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对举办新能源汽车相关领域的峰会、论坛、展会、大赛、培训、沙龙等活动的,市财政按照活动经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鼓励各区县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各区县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新能源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的统筹领导职能,建立市级各部门之间和市、区县两级之间畅通有效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在公交、出租等公共领域的引导作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有效推动工作措施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我市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重点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新能源汽车使用和运营等环节,发挥垫付补贴专项贷款贴息、物流补助等政策的奖励作用。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资金来源包括市工业和信息化专项资金、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和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其中,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别对新增和到期更新的纯电动公交车、巡游出租车给予奖励,奖励标准每年按实际情况进行确定。鼓励各区县配套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三)加强宣传推广。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新能源汽车技术、产品及政策。组织企业集中开展新能源汽车试乘试驾活动,提升市民对新能源汽车的驾乘体验和认知,营造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浓厚氛围。加强舆论监督,对损害消费者利益、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曝光,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加强督促推进。

       健全责任体系,建立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层层落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区县要高度重视,制定配套政策、增添推广举措,务实推广、取得实效。各整车企业要落实国家乘用车“双积分”政策要求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渠道确保达到国家政策要求,力争超额完成推广任务,保持企业正常生产、稳定发展,为全市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本激励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其中所列年度推广目标、奖励及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停车和通行便利、充(换)电设施建设、降低充电费用条款将持续执行。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继续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由省经贸委、财政厅、科技厅、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上报的《福建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获得国家四部委批复。近日,4个国家部委发布《关于支持北京、天津等城市或地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通知》,福建省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入选全国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8个城市或地区名单。2日,记者从福建省经贸委获悉,按照福建省《实施方案》2013-2015年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万辆计算,可获得国家资金补助12.1亿元。同时带动我省新能源汽车销售收入31亿元,新能源汽车配套产业销售收入125亿元。达到推广目标后,福建省每年可节约石油7.4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1万吨。国家四部委《通知》明确,新能源汽车示范城市或地区需要满足的条件之一是,2013-2015年,特大城市或重点区域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不低于1万辆,其他城市或地区不低于5000辆。

       好了,关于“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的话题就到这里了。希望大家通过我的介绍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有更全面、深入的认识,并且能够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地运用所学知识。